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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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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

英文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简称:“郑商院”,“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所在地:郑州 类型:理工类/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

  • 郑州工商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郑州工商学院专科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4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音乐表演650219单招3是40-舞蹈表演650207单招3是4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单招3是40-艺术设计650101单招3是40-广告设计与制作650103单招3是40-社会体育670403单招340-市场营销630701单招34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单招340-工程测量技术520301单招340-软件技术610205单招340-应用电子技术610102单招340-机械设计与制造560101单招340-空中乘务600405单招340-服装表演650209单招3是40-播音与主持660202单招3是40-财务管理630301单招340-会计630302单招3106-物流管理630903单招340-电子商务630801单招34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单招340-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单招34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单招34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单招390-工程造价540502单招34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单招340-宝玉石鉴定与加工520105单招34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600605单招340-投资与理财630206单招340-酒店管理640105单招340-详情
郑州工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8
郑州工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8号。第五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 (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 (区、市)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各招生省 (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采用省统考成绩。第十六条   艺术本科、艺术专科录取规则美术本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艺术本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专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体育本科、体育专科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六章  招生录取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本科文史类16000元/年、本科理工类17000元/年、本科艺术类18000元/年、专科113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八章   学历、学位证书第二十三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第二十五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8号邮编:451400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学院网址:www.ztbu.edu.cn招办电子信箱:zzgsxy@sina.com 详情
郑州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及在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的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办学活动严格执行《民办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七条 学院坐落于郑州,占地面积1500余亩。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为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报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学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及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监督。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党委纪检委员、党政办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配合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受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 (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院按教育部下达本科计划总数1%的比例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个省份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尤其是以“平行志愿”形式投档的省份。预留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由学院集体研究决定,并报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使用。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依据各省(区、市)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院认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采矿工程只招收男生。 第十八条 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均达到河南省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器乐、空乘服务与管理、影视表演考生。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均达到河南省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与新媒体)、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与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音乐表演等专业(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院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三条 学院录取批次: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按照专科提前批空乘等进行录取。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出台了多项“奖、贷、助、补”政策。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包括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学院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其学业完成。第八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所有经批准的各类合作办学,均执行本章程。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八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北路8号邮编:451400电话:0371-85303777、0371-85303666、0371-85303888传真:0371-85303777学院网址:http://www.wfxy.edu.cn招办电子信箱:wfxyzsb@126.com 详情
郑州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北路8号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等项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 (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本院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 (区、市)政策执行。本院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报考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第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院认同各招生省 (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及各招生省 (区、市)招生办公室要求,采用省统考成绩。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美术类本科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科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六章  招生录取第十八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院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批次: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条  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八章   学历、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第二十四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8号邮编:451400电话:0371-85303777、0371-85303666、0371-85303888学院网址:www.wanfang.edu.cn招办电子信箱:wfxyzsb@126.com 详情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22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禁止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的名称: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英文译名:Wanfang College Of Science&Technology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第五条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理工大学与合作方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四年。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法学、英语、艺术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等23个专业,其中财务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旅游管理、英语和艺术设计等专业同时招收专升本学生。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六条 学院座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条件。2008年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且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第七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面向全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八条 学院主要聘请河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进行教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河南理工大学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学院严格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约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教育部、以及各招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与要求;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和落实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名手续及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我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第十四条 “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十七条 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东省使用本院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文执行(豫教财【2007】74号文,收费许可证号20070532),学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文史类10000元/生·年理工类11000元/生·年艺术类12000元/生·年专升本文史类9000元/生·年艺术类11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多项“奖、贷、助、补”政策。除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设有:①优秀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份的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的优秀考生报到后,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学费奖励,奖金额2000~10000元;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30%,奖金额1000~4000元;③特种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吴京奖学金、董事会奖学金等;④单项奖:学习优秀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和发明奖等;⑤先进个人奖;⑥先进集体奖等。学院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共同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学业完成。 第七章 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第二十三条 联系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邮编:454000电话:0391-3981800 传真:0391-3981700学院网址:http://www.hpu.edu.cn http://wfstc.h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wfzsb@hpu.edu.cn详情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6-02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禁止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的名称: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英文译名:Wanfang College of Science & Technology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第五条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理工大学与郑州宇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法学、英语、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广告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等27个本科专业和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旅游管理、主持与播音、社会体育、旅游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10个专科专业,其中财务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测绘工程等专业同时招收专升本学生。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六条?学院拥有焦作、郑州两个校区。焦作校区坐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中心(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郑州校区位于郑东新区职业教育园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前程路北500米),校园占地面积千余亩。第七条?学院主要依托河南理工大学办学。河南理工大学有百年办学历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图书馆藏书83万余册,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第八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学院严格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约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与要求;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五章?报名手续及录取规则第十三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我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第十四条 “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艺术设计”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空乘类”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性别,分别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音乐表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视唱、乐理、听音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主持与播音”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专业”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第六章?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文执行(豫教财【2007】74号文,收费许可证号20070532),学费标准如下:?普通本科文史类10000元/生·年理工类11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美术类)12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13000元/生·年音乐表演13000元/生·年专升本文史类9000元/生·年理工类10000元/生·年艺术类11000元/生·年专?科6800元/生·年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为:800-1100元/生·年。第二十条?为鼓励优秀学生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出台了多项“奖、贷、助、补”政策。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包括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学院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其学业完成。?第七章 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具有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第二十三条?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焦作校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邮编:454000电话:0391-3981800 ?0391-3981700传真:0391-3981700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职业教育园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前程路北500米)邮编:450000电话:0371-65947798 ?0371-65930555传真:0371-65950708学院网址:http://www.hpu.edu.cn http://www.wfxy.edu.cn招办电子信箱:wfzsb@hpu.edu.cn??详情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0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禁止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的名称: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英文译名:Wanfang College of Science & Technology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理工大学与郑州宇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第六条 ?学院拥有焦作、郑州两个校区。焦作校区坐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中心,郑州校区位于郑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内,校园占地面积千余亩。第七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学院严格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约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第十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与要求;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五章?招生录取第十二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我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批次:河南省:普通本科各专业在本科第三批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本科B段录取;普通专科各专业在高职高专第二批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在提前批的体育类专科和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其余省份招生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录取。?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音乐表演考生使用我院单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服装表演等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第七章?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第二十条?为鼓励优秀学生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出台了多项“奖、贷、助、补”政策。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包括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学院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其学业完成。?第八章?? 学历、学位证书第二十一条?具有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第二十三条?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焦作校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邮编:454000电话:0391-3981800 ?0391-3981700传真:0391-3981700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前程北路8号邮编:450000电话:0371-85303666 ?0371-85303888传真:0371-85303777学院网址:http://www.hpu.edu.cn???? http://www.wfxy.edu.cn招办电子信箱:wfzsb@hpu.edu.cn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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