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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Zhengzhou Railway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 简称:“郑铁” 所在地:郑州 院校代码:10843 类型:综合类

国家骨干示范性高职省示范性高职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9-05-17
   2019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第三条 学院概况: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位于中国铁路重要交通枢纽、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郑州市中心城区,新校区位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的郑东新区,总占地面积1081810m2,建筑面积407290m2。学校设置有15个教学院(部),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7992人。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4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占30.76%,博士、硕士占66%,双师素质教师占90.1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26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高职院校轨道交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与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荣获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校60余年,共培养中、高等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15万人,为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近年来,学校乘势而上,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河南对外开放,奋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全面打造“围绕地方有作为、服务行业有贡献、融入国际有影响、培养学生有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265、6336)和两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346),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速铁路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河南省“三区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一条 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第十四条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信号技术方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第十七条 2019年我院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和康复治疗类专业【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护理类或康复治疗类填报。学生入校后一年级进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第十九条 对进档的艺术类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学院2019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3300元/年、3600元/年、44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5600元/年;软件类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中澳合作(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加合作(与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待定,入校执行省发改委审定标准、中俄合作(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3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5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年。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新批复为准。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传真:0371-66965284监督电话:0371-60867175学院网址:http://www.zzrvt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  详情
2020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0-07-05
2020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第三条 学校概况: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位于中国铁路重要交通枢纽、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郑州市中心城区,新校区位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的郑东新区,在校生20000多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081810㎡,建筑面积407290㎡。固定资产总值41444.92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25416万元,生均仪器设备价值13998.37元。图书馆藏书116.83万册,生均图书64.93册。学校设置有15个教学院(部),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4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占27.82%,博士、硕士占69.24%,双师素质教师占90.11%,生师比为15.1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2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职业教育轨道交通名师7人。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河南唯一)、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与郑州铁路局共建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河南省教育科研网节点单位。有全国首家坝道工程“医院”高职分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全国高职院校中唯一的职业能力重构研究机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能力重构研究中心,与英国技能优才中心(UKSCE)、英国国家铁路技能研究院(NSAR)合作成立“中英轨道交通研究院”。拥有省级科研平台7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计算机应用技术(高速列车智能运维)团队荣获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10所高职院校之一)。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校60余年,共培养中、高等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15万人,为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近年来,学校乘势而上,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河南对外开放,奋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全面打造“围绕地方有作为、服务行业有贡献、融入国际有影响、培养学生有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265、6336)和两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346),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速铁路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河南省“三区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一条 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第十四条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信号技术方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铁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适合男生,女生慎报。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第十七条 2020年我院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和康复治疗类专业【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护理类或康复治疗类填报。学生入校后一年级进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第十九条 对进档的艺术类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普通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6000元/年;软件类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中澳合作(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加合作(与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3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5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年。依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允许高校在规定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专业范围不得超过当年该校招生专业总数的20%“的规定,我校2020年普通类招生专业中共有9个专业收费标准上浮15%:铁道机车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铁道车辆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检修方向、驾驶方向)收费标准4830元/年、铁道供电技术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收费标准4830元/年、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收费标准5520元/年。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传真:0371-66965284监督电话:0371-60867175学校网址:http://www.zzrvt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  详情
2017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05-18
2017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5年由原铁道部管辖高校划转河南省管理,现为河南省省管高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与郑州铁路局共建高校、郑州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基地、洛阳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合作院校。    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265、6336)或两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346),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四条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信号技术方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按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2017年我校护理类专业(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在报考护理类专业志愿时,统一选报护理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一年依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郑州市幸福路2号(老校区)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传真:0371-66965284监督电话:0371-60867175学院网址:http://www.zzrvtc.edu.cn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                                                  详情
2018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8-05-30
2018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第三条 学院概况: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河南省唯一的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与郑州铁路局共建院校、河南省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河南省教育科研网节点单位。学校占地1100亩,设置有16个教学院(系、部),开办有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对外合作办学设置医护类、铁道运输类和管理类等专业14个,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校内设有“河南省高速铁路运营维护工程研究中心”和“河南省轨道交通智能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现有教职工885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21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级教学团队4个。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博士、硕士占66%,双师素质教师占73%,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265、6336)和两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346),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速铁路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河南省“三区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一条 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第十四条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信号技术方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第十七条 2018年我院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和康复治疗类专业【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护理类或康复治疗类填报。学生入校后一年级进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第十九条 对进档的艺术类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传真:0371-66965284监督电话:0371-60867175学院网址:http://www.zzrvt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铁道机车600101普通3-3600动车组检修技术600113普通3-3600铁道车辆600102普通3-3600铁道供电技术600103普通3-3600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600604普通3-3600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普通3-3600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40402普通3-3600电机与电器技术560114普通3-360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60203普通3-360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普通3-3600数控技术560103普通3-3600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600105普通3-3600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600602普通3-3600铁道信号自动控制600106普通3-36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普通3-36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00606普通3-3600铁道交通运营管理600108普通3-3600物流管理630903普通3-3300会计630302普通3-3300市场营销630701普通3-330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普通3-3600工程造价540502普通3-3600铁道工程技术600104普通3-360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600605普通3-3600高速铁道工程技术600111普通3-360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普通3-360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普通3-3600信息安全与管理610211普通3-3600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普通3-3600医学检验技术620401普通3-4400眼视光技术620407普通3-4400医疗设备应用技术620805普通3-4400药学620301普通3-4400药品经营与管理590301普通3-4400中药学620302普通3-4400旅游管理640101普通3-3300酒店管理640105普通3-3300商务英语670202普通3-330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600112普通3-3600钢琴调律650215普通3是-560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普通3-3600室内艺术设计650109普通3是-5600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102普通3是-5600音乐表演650219普通3是-56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普通2-8000计算机网络技术 (通信网络方向)610202普通2-8000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信号技术方向)600603普通3-36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驾驶方向)600601普通3-36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检修方向)600601普通3-3600会计 (交通运输会计方向)630302普通3-33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虚拟现实方向)610210普通3-3600食品质量与安全590103普通3-4400康复治疗类6205普通3-4400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护理类6202普通3-4400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560402普通3-3600物流管理630903普通3是-12000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护理620201普通3是-12000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会计630302普通3是-12000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铁道机车600101普通3是-13000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600103普通3是-13000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600105普通3是-13000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600108普通3是-13000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600106普通3是-13000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高速铁道工程技术600111普通3是-13000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车辆600102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工程技术600104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540301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600107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机车600101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600103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600105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600106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600108普通3是-15000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移动应用开发610212普通3-3600 详情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9
(一)学院简介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1年,坐落在全国铁路交通枢纽郑州市中心城区,是一所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设有11个教学系部、2个中心(实训中心、现代教育中心)及2个二级学院,开设理工、文史、医学、经济、管理、艺术类等专业及专业方向48个,涵盖铁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电力技术、工程管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护理、相关医学、艺术设计等专业领域。学院拥有铁道机车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车辆、护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机与电器等国家和省级精品专业及名牌专业。建有与各专业配套,集实物、现实虚拟技术和仿真技术于一体的各类实验室209个,实验、实训项目600余项,电力机车模拟驾驶装置、牵引供电微机远动仿真系统等实训项目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护理专业实训基地是教育部命名的“国家级护理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总值3736.5万元。图书馆藏书80余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成人函授学员3000余人,教职工总数897人,专任教师57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5.6%,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39%。多年的办学实践使学院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目前,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院校协作会主席单位、全国机车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铁道供电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单位。是教育部和河南省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铁路专业优秀教学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站、全国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国家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2000年以来,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首批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 、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河南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称号。(二)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的各项要求,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外语语种不限。除“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高速铁道技术(动车组方向)”专业只招男生,“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供电)”、“铁道车辆” 专业招男生80%外,其余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学院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录取分数线,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艺术专业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三)毕业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四)就业 建校五十七年来,学院培养国外留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十万余人,他们奔赴祖国各行各业,纷纷成为企业一线管理者和技术能手。学院的毕业生张俊卿曾获劳动部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受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亲切接见。学院在院系两级均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机构,与各全国各铁路局、工程局、大型医院及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地铁公司、郑州宇通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稳定校企合作及人才聘用关系,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50%以上被国有特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三甲医院录用,2008年被授予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五)收费 1、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3、文理兼收专业执行理工类收费标准。(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根据上级政策,学院制定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有: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得10000元奖助学金,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0843 学院网址:www.zzrvtc.edu.cn 学院招生网址:www.ztyzb.com.cnE-mail:ztyzb@yahoo.com.cn 咨询电话: 0371-68329849、66901341详情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08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省标代码941。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划转河南省,现为河南省省管高校。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高职高专学制两年或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一条 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第十四条 铁路相关专业(含轨道类)“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高速铁道技术(动车组方向)”、“工程机械控制技术(铁路大型养路机械)”专业只招男生;“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专业招男生80%外,其余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五条 铁路相关专业(含轨道类)“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高速铁道技术(动车组方向)”各专业考生要求双眼裸视5.0以上;“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信号)”专业考生要求双眼裸视4.8以上,以上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考生。第十六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院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录取分数线,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邮编:450052,招生咨询电话:0371-68329849传真:0371-66993105学院网址:http:// www.zzrvtc.edu.cn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详情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省标代码941。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划转河南省,现为河南省省管高校。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高职高专学制两年或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一条 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第十四条 铁路相关专业(含轨道类)“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 “高速铁道技术(动车组方向)”、“工程机械控制技术(铁路大型养路机械方向)”、建筑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方向)专业只招男生;“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方向)”、“电气化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城轨供电方向)”、“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机械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城轨通信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铁道车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备维修与管理”、“供用电技术”专业招男生80%,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五条 铁路相关专业(含轨道类)“铁道机车车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高速铁道技术(动车组方向)”各专业考生要求双眼裸视5.0以上;“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方向)”、“电气化铁道技术(城轨供电方向)”、“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通信信号”、“铁道车辆”专业考生要求双眼裸视4.8以上,以上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考生。第十六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院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录取分数线,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邮编:450052,招生咨询电话:0371-68329849传真:0371-66993105学院网址:http:// www.zzrvtc.edu.cn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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