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郑州大学

[切换城市]
郑州站> 郑州教育> 郑州大学>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信息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英文名:Henan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vocational college 所在地:郑州 院校代码:6382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省属公立大学
  •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4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普通类专业省内代码:6382。学校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邮编:451191。第三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层次为:高职高专。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生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计划上报,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宣传保障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保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教学指导与评价处根据各二级院系的专业教师师资队伍、专业课实训实习条件等,参照往年的招生报到人数,提出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学院无预留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除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外,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第五章 培养费用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各项收费标准如下:(一)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56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学年。(二)住宿费:600元/年。(三)教材费: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自愿购买。第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特设立绿色通道,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hnjd.edu.cn咨询电话:0371-85901686、85901038、85901016;传真:0371—85901685;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4。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详情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普通类专业省内代码:6382。学校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邮编:451191。第三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第四条 学院招生层次为:专科层次。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生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计划上报,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宣传保障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保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教学指导与评价处根据各二级院系的专业教师师资队伍、专业课实训实习条件等,参照往年的招生报到人数,提出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学院无预留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除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外,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第五章 培养费用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0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一)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6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学年。(收费标准以财政2020核定收费标准为准)(二)住宿费:600元/年。(三)教材费: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自愿购买。第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特设立绿色通道,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它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hnjd.edu.cn咨询电话:0371-85901686、85901038、85901685;传真:0371—85901686;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4。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530103普通3604200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530108普通3254200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530112普通325420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普通31604200数控技术560103普通3364200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普通3204200工业设计560118普通330420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普通32904200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普通3914200智能控制技术560304普通3904200电梯工程技术560308普通340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普通31904200无人机应用技术560610普通3304200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560701普通37042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普通32104200新能源汽车技术560707普通31004200包装策划与设计580202普通3614200空中乘务600405普通3103700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09普通34842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600601普通36742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普通3404200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610115普通3854200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普通374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普通32804200大数据技术与应用610215普通31154200财务管理630301普通3303700会计630302普通3303700汽车营销与服务630702普通3604200电子商务630801普通3313700物流管理630903普通3703700酒店管理640105普通31103700健身指导与管理670410普通3804200汽车改装技术560706普通3304200学前教育670102K普通3是1003700市场营销630701普通3333700文化创意与策划650401普通3334200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560201普通31304200供用电技术530102普通3404200体育保健与康复670409普通3404200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670411普通3100420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普通367420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40404普通3304200铁道信号自动控制600106普通3204200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600107普通3204200健康管理620801普通33404200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610105普通3304200服装设计与工艺580410普通3454200定翼机驾驶技术600403普通3114200直升机驾驶技术600404普通3114200应用德语670211普通3303700汽车智能技术610107普通3334200连锁经营管理630604普通31304200软件技术610205普通3854200网络营销630803普通3853700产品艺术设计650105普通3是306000环境艺术设计650111普通3是706000动漫设计650120普通3是67420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60203普通340420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40404对口354200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对口325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对口3404200移动互联应用技术610115对口32042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对口3204200环境艺术设计650111对口3是126000产品艺术设计650105对口3是46000包装策划与设计580202对口364200工业设计560118对口344200服装设计与工程580410对口3224200学前教育670102K对口3是503700酒店管理640105对口3103700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09对口3204200无人机应用技术560610对口3404200空中乘务600405对口3153700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对口310420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对口3204200数控技术560103对口310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对口3104200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560201对口340420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60203对口315420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对口3304200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530103对口344200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对口3904200市场营销630701对口353700会计630302对口363700物流管理630903对口3123700财务管理630301对口363700电子商务630801对口353700软件技术610205对口3154200网络营销630803对口3153700大数据技术与应用610215对口3404200电梯工程技术560308对口3104200 详情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普通类专业省内代码:638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省内代码:6352。学校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邮编:451191。第三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第四条 学院招生层次为:高职高专。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生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计划上报,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宣传保障组、网络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保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教学工作处根据各二级院系的专业教师师资队伍、专业课实训实习条件等,参照往年的招生报到人数,提出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学院无预留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第五章 培养费用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各项收费标准如下:(一)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56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学年。(二)住宿费:600元。(三)教材费: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自愿购买。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它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hnjd.edu.cn;电子邮件:hnjdzsb@163.com。咨询电话:0371-85901686、85901016、85901038;传真:0371—85901685;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9。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18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学校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泰山路东段,邮编451191。第三条 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别为:普通专科。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 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培养费:  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理综合类专业3600元/生/年。  (二)住宿费:6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除学院提供的奖学金外,还有联合办学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和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 。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河南机电高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hnjd.edu.cn;电子邮件:hnjdzsb@163.com。咨询电话:0371-85901016、85901586、85901686;传真:0373—385901016;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9。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21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学校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泰山路东段,邮编451191。第三条 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别为:普通专科。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 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培养费:  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理综合类专业3600元/生/年。  (二)住宿费:6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除学院提供的奖学金外,还有联合办学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和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 。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河南机电高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hnjd.edu.cn;电子邮件:hnjdzsb@163.com。咨询电话:0371-85901016、85901586、85901686;传真:0373—385901016;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9。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6-07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学校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泰山路东段,邮编451191。第三条 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别为:普通专科。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 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培养费:  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理综合类专业3600元/生/年。  (二)住宿费:6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除学院提供的奖学金外,还有联合办学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和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hnjd.edu.cn;电子邮件:hnjdzsb@163.com。咨询电话:0371-85901016、85901586、85901686;传真:0371—385901016;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9。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12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48。省内代码:6382。学校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郑新快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邮编451191。第三条 学院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层次为:高职。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教学工作处根据各教学院系的专业教师师资队伍、专业课实训实习条件等,参照去年的招生报到人数,为每个专业合理分配招生计划。学院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培养费:  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办学)国内9600元/生/年,国外费用在13万元左右。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除我院正常收费外,企业按照相关收费依据收取一定的职业培养费等。(二)住宿费:600元/生/年。(三)教材费:500元/生/年(多退少补)。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hnjd.edu.cn;电子邮件:hnjdzsb@163.com。咨询电话:0371-85901686、85901016、85901038;传真:0371—385901016;招生监察电话:0371-85901019。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快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 电话:
    %u0030%u0033%u0037%u0031-%u0038%u0035%u0039%u0030%u0031%u0030%u0031%u0036/%u0038%u0035%u0039%u0030%u0031%u0036%u0038%u0035/%u0038%u0035%u0039%u0030%u0031%u0030%u0033%u0038/%u0038%u0035%u0039%u0030%u0031%u0036%u0038%u0036
相关推荐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航空工业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