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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简称:“郑财院” 所在地:郑州 类型:财经类

  •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9-04-30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为了保证我院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 第三条 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36余万册,数字图书馆文献丰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基础、专业实训室,其中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成的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中心、与航天信息公司合作建成的国、地税实训中心、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的现代金融实训中心等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76人,其中专任教师25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8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61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是63%;双师型教师82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2%。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第八条 系部设置:目前,学院下设“三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五系”(财税金融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两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一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设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20多个专业。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正德明志,经世致用”的校训,素质为本,创新为源,技能为重,特色为上,以就业为导向,立足河南,面向市场,服务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坚持“财经类、应用型、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形成了以财经专业为基础,以应用技能为支撑,以体艺专业为特色的办学思路,形成了“财经为本,应用方向、全面发展、国际化办学”办学特色。 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第十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1.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总分相等者按照语、数、英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2.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文化课成绩比例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第二十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2000元/生?年,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网络营销、舞蹈表演等校企合作专业除向学校缴纳学费外,另外还需向合作企业缴纳一定的实习培训等费用。住宿费最低标准每学年800元。 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成立的勤工助学委员会,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编:450048 咨询电话:0371-61701113 61701112 53671919  53671616学院网址: http://www.zzcsjr.edu.cnE-mail : zzscsxx@163.com     详情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高招招生章程2020-06-30
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为了保证我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 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77万册,其中纸质藏书51万余册,电子藏书26万种。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基础、专业实训室,其中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成的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中心、与航天信息公司合作建成的国、地税实训中心、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的现代金融实训中心等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77人,其中专任教师23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60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6%;研究生以上学历16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70%;双师型教师116人,占专任教师比例50%。近几年来学院申报各级各类课题700余项,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核心论文78篇。第八条 系部设置:目前,学院下设“三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五系”(财税金融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两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一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设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20多个专业。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正德明志,经世致用”的校训,素质为本,创新为源,技能为重,特色为上,以就业为导向,立足河南,面向市场,服务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坚持“财经类、应用型、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形成了以财经专业为基础,以应用技能为支撑,以体艺专业为特色的办学思路,形成了“财经为本,应用方向、全面发展、国际化办学”办学特色。 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工作。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总分相等者按照语、数、英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文化课成绩比例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省级招办有明确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第二十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700元/生?年,理科专业为42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最低标准每学年800元。学费收费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成立的勤工助学委员会,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编:450048 咨询电话:0371-61701113 61701112 53671919  53671616学院网址: http://www.zzcsjr.edu.cn E-mail : zzscsxx@163.com    详情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 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数字图书馆文献丰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基础、专业实训室,其中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成的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中心、与航天信息公司合作建成的国、地税实训中心、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的现代金融实训中心等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76人,其中专任教师25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8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61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是63%;双师型教师82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2%。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第八条 系部设置:目前,学院下设“二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五系(财税金融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二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成立以来,立足财经,服务中原经济区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围绕专业建设如何彰显特色的发展理念,精准专业定位,深入打造“财经类、应用型、特色化”的专业群,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院积极探索国际化职业人才培养的途径,拓宽中外合作办学渠道,先后与韩国瑚山大学、韩国东明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马来西亚世纪大学、英国伦敦商业金融学院等多所高校交流互访,达成和签署了多项合作意向和协议。学院注重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专业共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优美的办学环境、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赞誉。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第三章 招生条件、报名方法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第十二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英语。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健康标准。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1.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取“专业清”的录取办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2.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文化课成绩比例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住宿费最低标准每学年800元。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一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二条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第二十三条  学校成立的勤工助学委员会,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编:450048 咨询电话:0371-61701113 61701114 53671919  53671616学院网址: http://www.zzcsjr.edu.cn E-mail : zzscsxx@163.com    详情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高招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为了保证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六条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36余万册,数字图书馆文献丰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基础、专业实训室,其中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成的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中心、与航天信息公司合作建成的国、地税实训中心、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的现代金融实训中心等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第七条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76人,其中专任教师25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8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61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是63%;双师型教师82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2%。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第八条 系部设置:目前,学院下设“三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五系”(财税金融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两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一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设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20多个专业。第九条办学特色:学院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正德明志,经世致用”的校训,素质为本,创新为源,技能为重,特色为上,以就业为导向,立足河南,面向市场,服务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坚持“财经类、应用型、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形成了以财经专业为基础,以应用技能为支撑,以体艺专业为特色的办学思路,形成了“财经为本,应用方向、全面发展、国际化办学”办学特色。第十条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第十三条学院招生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第十五条我院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第十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1.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取“专业清”的录取办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总分相等者按照语、数、英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2.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文化课成绩比例占100%,专业课成绩占100%,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第二十条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体育类、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国际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专业12000元/生?年(与美国德州卫斯理大学高等职业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合作办学项目)。住宿费最低标准每学年800元。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成立的勤工助学委员会,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编:450048咨询电话:0371-61701113 61701112 53671919 53671616学院网址: http://www.zzcsjr.edu.cnE-mail : zzscsxx@163.com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会计 (注册会计师方向)630302普通32003300会计 (管理会计方向)630302普通31003300财务管理630301普通31303300会计信息管理630304普通31503300金融管理630201普通32503300税务630102普通3-3300投资与理财 (理财规划师方向)630206普通3503300互联网金融630209普通3503300市场营销630701普通3503300电子商务630801普通31003300商务管理 (美容业务经营管理方向)630602普通3-3300国际商务 (跨境电商方向)630503普通3503300人物形象设计650122普通3是505600计算机应用技术 (APP开发工程师方向)610201普通3723600动漫制作技术610207普通3803600室内艺术设计650109普通3是205600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普通3433600工程造价 (注册造价工程师方向)540502普通31253300物流管理630903普通31233300体育艺术表演670407普通3215600网络营销630803普通3503300软件技术 (Java开发工程师方向)610205普通31043600移动应用开发 (安卓开发工程师方向)610212普通3713600财务管理630301普通3是12012000与美国德州卫斯理大学合作办学 详情
2013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3-06-04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我院2013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第二章 学院概况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27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与用友软件公司合作建成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室、与航天金穗公司合作建成国地税实训室、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金融实训室等在国内均处于一流水平。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91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5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53人,“双师型”教师43人。教师近几年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第八条 系部设置:学院设有五系三部。财税金融系、会计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思想政治部、体育艺术部。2013年开设有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 办学特色:学院以服务型、应用型、高水平专科院校为建设目标,围绕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先后与中国贸促会河南省委员会、用友软件公司、上海金融学院等进行战略性合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专业共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报名方法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分数过线。第十二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十九条  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第二十条  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三条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委员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  邮 编:450048  联系电话:0371-66727605 66727260  学院网址: www.zzcsjr.edu.cn   E-mail : zzscsxx@163.com详情
2014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4-05-08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我院2014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27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与用友软件公司合作建成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室、与航天金穗公司合作建成国地税实训室、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金融实训室等在国内均处于一流水平。 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91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5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53人,“双师型”教师43人。教师近几年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 第八条 系部设置:学院设有五系三部。财税金融系、会计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思想政治部、体育艺术部。2014年开设有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税务(注册税务师方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师方向)等专业。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以服务型、应用型、高水平专科院校为建设目标,围绕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先后与中国贸促会河南省委员会、用友软件公司、上海金融学院等进行战略性合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专业共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优美的办学环境、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报名方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分数过线。 第十二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九条 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条 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 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税务(注册税务师方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师方向)等专业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最低标准每年600元。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委员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 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  邮 编:450048  联系电话:0371-66727605 66727260   学院网址: http://:www.zzcsjr.edu.cn  E-mail : zzscsxx@163.com详情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11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我院2015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第三条 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数字图书馆文献丰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与用友软件公司合作建成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室、与航天金穗公司合作建成国地税实训室、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金融实训室等在国内均处于一流水平。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56人,其中专任教师24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81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34%;研究生学历152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63%;双师型教师78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2%。学校每个专业配备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5人以上,每个专业配备中级以上职称“双师型”专任教师5人以上,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配备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6人以上。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第八条 系部设置:学院设有五系三部。学院下设‘五系’(财税金融系、会计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三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体育艺术部),‘一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税务、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以服务型、应用型、高水平专科院校为建设目标,围绕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先后与中国贸促会河南省委员会、韩国庆山一大学、用友软件公司、上海金融学院等进行战略性合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专业共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优美的办学环境、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赞誉。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第三章 招生条件、报名方法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分数过线。第十二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十九条 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第二十条 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税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学费33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3600元/年。住宿费最低标准每年800元。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第二十二条  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三条  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我院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委员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编:450048 咨询电话:0371-56012931 56012932 66727605 李老师:18236991777 崔老师:18603716003学院网址: http://:www.zzcsjr.edu.cn  E-mail : zzscsxx@163.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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