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下限:用人单位职工上月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上限:职工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注:郑州市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每月4106.58元,社会保险缴费保底基数每月2463.95元,社会保险缴费封顶基数每月12319.75元。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由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变为按月申报,当月工资无变动无须申报。如参保职工当月工资发生变动,参保单位可通过《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进行工资申报,缴费基数从申报的次月开始调整。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已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调整基准费率,一类行业为0.4%,二类行业为0.9%,三类行业为1.8%。按照统计期间内该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费率浮动幅度。具体如下:
1、支缴率小于等于5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50%。即,一类风险行业到0.2%;二类风险行业到0.45%;三类风险行业到0.9%。
2、支缴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单位,执行基准费率。
3、支缴率大于10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上浮20%。即,一类风险行业到0.48%;二类风险行业到1.08%;三类风险行业到2.16%。
缴费数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X单位缴费率
注:郑州市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每月4106.58元,社会保险缴费保底基数每月2463.95元,社会保险缴费封顶基数每月12319.75元。
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