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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英文名:henan Justice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警官学院” 所在地:郑州 院校代码:12781 类型:政法类/专科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5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27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第十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业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606亩,建筑恢宏、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后勤服务楼、射击馆、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超市等。学生公寓设有暖气、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司法专业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设有法律系、警察学系、司法行政系、监所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警体部,开设法律事务、警察管理、刑事执行、会计、司法警务、法律文秘、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心理咨询、国内安全保卫、信息安全与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社会工作(社区服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全网开发与运营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DOTNET开发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APP开发工程师)等21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执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及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 我院13个专业参加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社会工作(社区服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全网开发与运营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DOTNET开发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APP开发工程师)、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心理咨询、社区矫正、信息安全与管理。总计划1550人。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元/年)计划1法律事务3文、理、对口兼收33002202法律文秘3文、理、对口兼收3300903司法鉴定技术3文、理、对口兼收33002004社会工作(社区服务方向)3文、理、对口兼收33002005计算机应用技术3文、理、对口兼收3600906计算机应用技术(全网开发与运营工程师)3文、理、对口兼收36001007计算机应用技术(DOTNET开发工程师)3文、理、对口兼收36001008计算机应用技术(APP开发工程师)3文、理、对口兼收36001009信息安全与管理3文、理、对口兼收36009010大数据技术与应用3文、理、对口兼收36009011心理咨询3文、理、对口兼收33009012社区矫正3文、理、对口兼收33009013会计3文、理、对口兼收360090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2018年考生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单独考试招生条件(详见省教育厅教学〔2018〕62号文件相关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完成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  (一)文化基础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参加。  1、考试内容:职业基本素能  2、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第二十条 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日程安排时 间考试内容4月1日上午 09:30-11:00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下午 15:00-16:00职业基本素能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于2018年3月30日至31日携本人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133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办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将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考生弄虚作假,骗取单独考试招生资格,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参加招警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同时还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连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邮  编:450046  办公电话:0371-63760931、63975691、63755266  学院网址: http:// www.hnsfjy.net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2019-05-22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的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五条 国际标准代码:12781。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十条 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对象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学生)。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我院以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 对投档的上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二十条 高职高专批次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司法提前批次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第二十一条 报考司法提前批次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第二十二条 报考高职高专批次和对口升学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第二十三条 报考司法提前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须达到以下标准:(一)身体条件合格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匀称;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二)体能测试合格标准性   别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男   子50米9"2以内(含9"2)1000米4`35"以内(含4`35")引体向上1分钟9次以上(含9次)立定跳远2.05米以上(含2.05米)女   子50米10"4以内(含10"4)800米4`36"以内(含4`36")仰卧起坐1分钟25次以上(含25次)立定跳远1.5米以上(含1.5米)备注:合格标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标准,以最新颁布的标准为准。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七章 其 它第二十五条 学院2019年暂定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住宿费6人间600元/生?年。除学费、住宿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各项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也可通过社会上应聘就业。第三十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第三十一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邮政编码:450046联系电话:0371—63760931、63975691、63755266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我院没有任何分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2020-07-06
第一章  总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的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五条 国际标准代码:12781。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十条 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对象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准。第十六条 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我院在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招生简章上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第十八条 对投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均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其他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第二十二条 高职高专批次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5%左右。第二十三条 报考高职高专批次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第二十四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政治考察。第二十五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司法行政警察工作。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第二十六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须达到以下标准:(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4、色觉:无色盲、色弱。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体检现场实行全程录像。(二)体能测试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试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试摄录系统,实行全程录像。第二十七条 如上级主管部门就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颁布新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按最新文件执行。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形式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第七章 其 它第二十九条 学院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住宿费6人间600元/生?年。除学费、住宿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教材费按学年或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生活费用自理。如各项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立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三十二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三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可参加面向社会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就业,也可通过公司、企业应聘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2020级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可按照一定比例通过便捷入警机制进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第三十四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邮政编码:450046联系电话:0371—63760931、63975691、63755266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我院没有设立任何分校,没有与任何学校联合办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统一考试招生章程2017-05-15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27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第十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学生)。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依据。       第十六条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我院以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我院对投档的上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次和对口升学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没有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报考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面试,相关数据以高招体检表电子信息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也可以通过社会上应聘就业。      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三十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3760931(兼传真)、63975691、63755266     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我院没有任何分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2008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河南)2008-05-09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专科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00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警察管理、安全保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等专业。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00八年我院共计招生2337人。其中在河南省招生2267人,学制三年,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司法警务 100人,刑事执行 100人,警察管理 100人,安全保卫50人,司法助理150人,法律文秘517人,法律事务650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5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300人,电子商务150人,会计100人。二、录取规则(一)我院只录取参加今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二)我院对录取数与投档数的比例要求为1:1.1;(三)我院对省招生办投档的上线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四)以上各专业选考科目、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五)报考我院高职高专二批录取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报考提前批次录取(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六)优先录取、加分投档录取和降分录取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文件执行。三、收费标准学费:文科3300元/年,理科36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汽车驾驶培训及警体器材费:2400元;被装、生活用品费1960元;面试费:60元。四、奖学、助学规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学生评选,各级各类获奖学生分别给予300-8000元的奖励,奖励范围占学生总人数的50%左右;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荣立三等功以上、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前三名以及被授予荣誉称号等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可获得200-1000元的单项奖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外,学院还将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五、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六、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劳路3号 邮政编码:450002联系电话:0371—63760931 网址:http://www.hnsjy.net/联 系 人:王 伟 杨永华详情
招生章程2013-06-06
2013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专科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00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6000人。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警察管理、安全保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方向)、司法鉴定技术、社会工作(法律服务方向)、心理咨询、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等专业。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0一三年我院共计招生2200人。其中在河南省招生2130人,学制三年,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司法警务 100人,刑事执行 150人,警察管理 350人,安全保卫100人,司法助理100人,法律文秘130人,法律事务400人(含对口升学200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100人,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方向)100人,司法鉴定技术150人,社会工作(法律服务方向)100人,心理咨询5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200人(含对口升学100人),会计100人。二、录取规则(一)我院只录取参加今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二)我院对录取数与投档数的比例要求为1:1.1;(三)我院对省招生办投档的上线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四)以上各专业选考科目、外语语种、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五)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录取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报考提前批次录取(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六)优先录取、加分投档录取和降分录取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文件执行。三、收费标准学费:文科3300元/年,理科36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服装费:1420元;床上用品费:500元;面试费:60元。四、奖学、助学规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学生评选,各级各类获奖学生分别给予2000-8000元的奖励,奖励范围占学生总人数的20%左右;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外,学院还将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五、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六、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劳路3号 邮政编码:450002联系电话:0371—63975691 63760931网址:http://www.hnsfjy.net/联 系 人:王 伟 杨永华详情
2014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4-05-05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专科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00亩(新校区在龙子湖高校园区,建设进入尾声,即将入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警察管理、安全保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顾问方向)、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司法鉴定技术、社会工作(法律服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等 专业。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0一四年我院共计招生2200人。其中在河南省招生2160人,学制三年,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司法警务 100人,刑事执行 150人,警察管理 300人,安全保卫100人,司法助理100人,法律文秘210人,法律事务300人(含对口升学100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100人,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方向)100人,法律事务(经济法律顾问方向)100人,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100人,司法鉴定技术150人,社会工作(法律服务方向)10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150人(含对口升学50人),会计100人。二、录取规则(一)我院只录取参加今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二)我院对录取数与投档数的比例要求为1:1.1。(三)我院对省招生办投档的上线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四)各专业选考科目、外语语种、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五)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录取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六)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录取专业(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七)优先录取、加分投档录取和降分录取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文件执行。三、收费标准学费:文科3300元/年,理科36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服装费:1420元;床上用品费:500元;面试费:60元。四、奖学、助学规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学生评选,各级各类获奖学生分别给予2000-8000元的奖励,奖励范围占学生总人数的20%左右;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外,学院还将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五、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六、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劳路3号 邮政编码:450002联系电话:0371—63975691 63760931网址:http://www.hnsfjy.net/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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