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临经三路)84号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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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务范围:债权债务案/合同纠纷案/建设工程案/房产纠纷案/经济仲裁案/刑事辩护案/改制重组案/公司解散案/法律顾问案/私人律师案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的关怀和支持下,于1996年3月设立的开展公司业务、企业改制、金融、证券、财会、税务、投资、涉外经济、产权界定及招投标等业务、是具有其他所所没有的专业特点的律师事务所。1998年后又更加全面的发展,普遍开展了经济、刑事、民事等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本所现已按国务院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20余名。本所依据市场化规则和律师行业规范,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科学运作。本所依法持有河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中介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本所主要业务范围为: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企业股票发行与上市、股份制改造、投资咨询与策划、产权界定、招投标、企业清算、破产、金融保险、房地产、税务、企业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以及现代企业制度法律策划等专项法律业务;刑事辩护、经济、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人员素质本所律师以高学历、多执业资格为特点,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执业律师中除有原政法工作人员、有有法学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职称人员外,有的兼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师等执业资格,执业律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律师已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有的正在攻读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层次的文化素养。执业资格本所具有多项国家要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执业资格:1、具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持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拥有7名证券律师。2、具有司法部、财政部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业务执业资格,拥有5名产权律师。3、具有司法部、外经贸部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法律业务执业资格。4、具有司法部、国家计委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招投标业务执业资格。主要业绩本所律师担任河南省财政厅的法律顾问,还先后受聘担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证券业务法律顾问;接受河北石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配股工作法律业务,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作办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法律业务;为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受聘担任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H股增发的境内律师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律业务,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先后承办了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河南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河南公司、中国包装进出口河南公司、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河南省五金矿产品进出口公司、中国抽纱河南进出口公司、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河南省化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河南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河南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河南省国际对销贸易公司、河南省海外发展贸易公司、河南省纱布进出口公司、河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中国外运河南公司、河南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中原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河南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等几十家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为三门峡黄河水利枢纽管理局、三门峡铝厂、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新乡市太行振动器厂、安阳市天然气公司、河南轮胎厂及省属几十家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本所参与了亚细亚中原不动产集团公司数亿资产的清产核资、金融部门改制重组及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法律业务。办理了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封证券公司、河南财政证券公司、河南七星建筑工程公司的产权界定工作;本所与国际著名会计组织摩斯伦国际及国内、省内知名会计、评估、投资、工程造价等机构建立有长期的业务协作关系,据此能为客户提供法律、审计、资产评估、投资策划、工程咨询、税务咨询等综合法律服务。本所还参与了在社会上有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各种绑架、杀人、抢劫案件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和各种各类民事案件的代理诉讼工作。也办理了点型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工作等,也已针对知识产权、商标权的侵权及保护方面等,近期国家非常重视的法律事宜业务的开展。联系电话:0371-65061190手机:13014527887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临经三路)84号8层,您可以坐车到东韩寨社区、经一路红专路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S107路、S106路、109路、158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盛源宾馆(郑州红专路店)、派·酒店(郑州经三路财富广场店)、郑州爱情公寓、张仲景大药房(经一路店)等;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 电话:%u0030%u0033%u0037%u0031-%u0036%u0035%u0030%u0036%u0031%u0031%u0039%u0030
律师:王永常
联系人:黄高伟